【本報訊】大律師黃桂生在姊姊的書法老師死後,涉嫌手持該老師的假遺囑申辦遺產,並疑冒簽名將老師與契仔聯名戶口內的萬多元存款,轉到自己戶口,被契仔揭發報警。被告被控使用虛假文書、使用虛假文書副本及盜竊三罪,昨於東區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法庭准被告保釋至十月十六日再訊,期間等候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五十歲被告黃桂生,被控於○九年十月十三日在高等法院的遺囑登記處,明知區樹湛的遺囑屬虛假但仍使用該遺囑;他亦被控於同年十一月廿五日,在西區警署內使用區之假遺囑副本;另在一○年一月七日至三月四日期間,盜竊區樹湛及張偉明戶口內的一萬五千四百元存款。
控方昨庭上指,區是一名書法家及電影演員,被告姊姊早年隨他學習書法,之後與他同住西營盤一單位,張偉明則是區的契仔。區在九七年將西營盤單位轉售予契仔後,繼續與被告姊姊居於上址,張其後移民離港,但每月會透過他與區的聯名戶口,給區五千元生活費。
區於○九年以七十五歲之齡去世,同年九月被告手持聲稱是區的遺囑申請成為遺囑執行人,遺囑的受益人則是其姊,而遺囑列出的資產包括該西營盤單位。被告獲批處理遺產後,到西區警署申領區的財物,包括聯名戶口存摺。被告於事發時涉嫌持六張有區簽名的過數紙,將聯名戶口內的存款轉到自己戶口,張發現戶口有異動而報警。
案件編號:ESCC 3489/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