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署警長去年向俗稱「遮仔會」的警察儲蓄互助社,及兩間財務公司,先後申請共四筆貸款時,涉嫌隱瞞他尚有其他借貸的情況或報細還款額,騙取了三間借款機構共十七萬七千元的貸款,警長事後被控四項欺詐罪,案件昨於觀塘法院開審。
加入警隊超過廿四年的被告張家輝(四十二歲),被控在去年五月四日至八月十日期間,向警察儲蓄互助社及兩間財務公司虛假地表示當時的每月還款額或貸款情況,以誘使對方批出四筆分別是五萬七千元、三萬元、兩萬元及七萬元的貸款。被告被指在涉案四次填寫貸款申請表格時,沒有填報約五千至二萬二千元的其他借貸之每月還款。
其中一間財務公司的梁姓職員昨供稱,去年八月處理被告的申請借貸時,他用電話查詢被告的財政狀況,被告當時無披露其他借貸狀況;但梁接受辯方盤問時,亦承認當時無主動查問被告「遮仔會條數」。該公司另一職員則供稱,貸款申請表格上寫明客人須填上真實的借貸狀況,但被告當時隱瞞其他借貸後便在表上簽署。
案件編號︰KTCC 1907/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