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會議通過接納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建議,在二○一二至一三年讓法官及司法人員加薪百分之五點六六,並追溯至今年四月一日起生效,稍後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政府發言人表示,今次加薪幅度已考慮了既定的一籃子因素,包括司法機構挽留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情況、香港整體經濟和港府財政狀況、公私營機構及私人執業律師的薪酬水平及趨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