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十九歲無業漢多年來習慣到北角碼頭海濱公園做早操,今年五月他思疑一名晨運老翁要佔據他做早操的「地盤」,圖逼走他,遂用自製卅厘米長刀片鐵通指嚇,並割傷老翁的手筋。兩日後,無業漢再攜帶綁了刀片雨傘到公園,結果被埋伏的探員拘捕。無業漢昨在東區法院承認襲擊導致他人身體受傷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裁判官斥被告說「依家唔係拍緊武俠片,或者武俠小說」,涉案武器若使用不當可以致命,判被告入獄兩個月,賠償事主一千元。
被告許偉忠承認五月三日在北角碼頭海濱公園內襲擊七十五歲姓柯男子;被告另承認同月五日在上址管有攻擊性武器。被告與事主為街坊,兩人習慣到該公園做早操近十年,互不相識。
辯方求情指被告未婚獨居,依靠每月領取四千八百元傷殘津貼維生,被告於九六年證實患上風濕關節炎,○七年病情惡化,精神亦出現問題,出現抑鬱及焦慮徵狀,需要定期接受精神科治療。被告案發前備受幻覺困擾,思疑身材魁梧的事主想逼走他,遂自製武器欲嚇退對方,並非存心傷人;事後他因擔心事主報復,才帶備綁上了刀片的雨傘到公園。
案件編號:ESCC 165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