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署外判公司涉偽造更表 經理疑安排下屬簽假名

【本報訊】食物環境衞生署將清理動物屍體的工作外判予一間清潔公司,該公司男經理涉嫌在事發時指使五名男下屬,在一年內多次於更表上「造假」。經理疑安排其中二人在更表上簽名,假扮在夜更擔任司機工作,但實質卻是讓另外一人「兼返早晚兩更」,事後向署方呈交「造假」更表,藉此符合署方定下的「一人一更」之合約規則。涉案六名被告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其中兩名「頂假更」下屬早前已認罪判刑,另外三名下屬昨於粉嶺法院認罪押後判刑,不認罪的經理則稍後受審。

兩下屬早前已認罪

被告依次是亞洲清潔公司經理林堅(五十一歲,圖)、助理經理黃智文(四十三歲)、科文楊世基(四十四歲)、司機郭錦榮(卅四歲)、技術員鄒耀明(五十八歲)及司機倪志明(四十四歲)。首四名被告昨日應訊,其中林不認罪,獲准保釋至十一月十二日受審;黃、楊及郭則認罪,法庭先索取三人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十月九日判刑;餘下的鄒及倪早前已認罪被判一百廿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食環署的合約規定該清潔公司的司機只可以在一更工作,首被告在事發的一○年八月至一一年九月底,涉嫌安排鄒及倪用假簽名「頂更」,二人每次可獲一百元報酬;而實際上該夜更工作由早更司機的郭兼替,黃及楊則稍後向署方呈交虛假的員工值勤表。辯方求情指黃在案中向署方呈交文件,楊則負責編更表,二人都只是受林指使,亦沒有得益;而郭做兩更的司機,亦是靠勞力賺多些錢。

案件編號︰FLCC 162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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