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刪檔案事 官拒終止聆訊

【本報訊】粵首環保(前稱中富控股)前副主席,涉嫌與他人訛騙三千萬元信用狀案,辯方以律政司高級刑事檢控專員邵家勳曾刪除與案有關檔案為理由,向區院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但法官昨裁定邵並非蓄意隱瞞而刪除檔案,加上被刪除的檔案與案件無關,而負責為控方提供法律意見的也不是邵本人,故刪除檔案事件並無對辯方造成不公,遂駁回辯方申請。

粵首環保前副主席鄭潔賢、其女兒鄭惠明、葉健敏、崔敏端及盧樺(年齡卅七至五十七歲),共被控十一項串謀詐騙及兩項洗黑錢罪。案件於五月開審時,鄭潔賢聲稱曾被威脅支付與案有關的民事「和解」款項,以換取不被刑事檢控,並透露之前曾與邵等人會面,故要求區院下令終止聆訊,但遭法官駁回申請。辯方其後又揭發邵曾刪除電腦檔案,因而再提出終止聆訊申請,但昨再度被拒。案件押後至十月十日再訊,安排續審日期。

案件編號:DCCC 15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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