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喜愛夜蒲的中泰混血男廚師,於三年前借醉強行把一名泰裔女侍應帶返住所,由於女方只懂用泰語求救,故在途中未能得到的士司機及大廈保安施以援手。他其後更將女方帶上住所大廈天台,並涉嫌威嚇要把女方「推落街」殺害,迫使女方放棄掙扎而強姦她,事後往泰國居住兩年才回港投案。
案件昨在高院開審,女事主在接受辯方盤問時,尷尬地承認曾考慮接受被告母親提出的八萬元「掩口費」,但強調與兄長商量後決定放棄款項和報警。
二十一歲男被告王安泰(DUNSUTJARIT Nuttapoong),否認一項強姦罪名。控罪指出,被告於○九年十一月十日,在北角春秧街榮發大廈天台,強姦當時年齡廿歲的女事主。
控方案情透露,被告與事主事前已認識,分屬普通朋友。案發前一晚,事主與同事放工後同到灣仔夜店消遣,被告亦在店內與另一班朋友耍樂,被告當晚曾向事主求愛,在被拒後返回朋友那兒。
控方指,事主於當晚凌晨離開夜店獨自歸家,被告尾隨堅持送她回家,並把她拖上的士,但目的地卻是被告所居住大廈。該大廈樓高廿三層,被告與父母當時居住在十四樓單位。被告將事主帶返住所時,驚醒了被告父母,事主乘機逃脫,但被告旋即又追上事主,把她帶往大廈天台強姦她。控辯雙方不爭議他們於當晚曾經性交,而傷勢報告顯示事主身上瘀傷,與被姦時掙扎情況脗合。
案件編號:HCCC 2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