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穿櫃桶美心副經理判社服

【本報訊】美心MX快餐分店副經理,偷取店內保險箱約二萬六千元現金,用以償還高利貸,事後被同事揭發。該名監守自盜的副經理早前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裁判官昨指被告屬不幸中的大幸,案情本可以判監,但被告初犯認罪,又主動尋求再培訓報讀紮鐵課程,故決定給予被告機會,判處他履行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四十三歲被告彭永富,案發時在九龍旺角西洋菜南街的美心MX快餐分店任職副經理,現已經離職。

案情指出,該店一名副經理於七月二日晚把約二萬六千元鎖入店內保險箱保管,另一名副經理於翌日檢查保險箱時發現款項不翼而飛,懷疑知悉密碼的被告穿櫃桶底,於是召被告返店查問及報警,被告於被捕後承認因貪心而盜竊。

案件編號:KTCC 411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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