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樓宇租金持續上升,令私樓綜援戶用綜援「貼錢交租」的情況愈趨嚴重,有私樓綜援戶認為現行私樓綜援戶租金津貼上限的調整機制已不合時宜和違反綜援助人的政策,他在成功申請法援後,已入稟高院,挑戰現行機制,要求高院裁定社會福利署在每年檢討私樓綜援戶租金津貼上限時,不應與公屋租金掛鈎,而應以九成私樓綜援戶繳交的實際租金為調整基準。
入稟狀指,私樓綜援租津與公屋租金掛鈎,但現時私樓租金高昂,上升幅度比公屋更大,故私樓綜援戶租津上限不應與公屋租金掛鈎,截至今年一月,已有六成私樓綜援戶的租津不夠交租,可見社署有需要檢討現行機制。申請人要求高院裁定社署現行的私樓綜援戶租金津貼上限調整機制不合法。
三十九歲的申請人孫武,現獨居於深水埗一間七、八十呎的劏房內。他曾任職地盤工人,於○九年因工傷失業,曾露宿街頭,自去年初開始領取綜援。他表示,現時的綜援租津僅一千三百多元,但他租住的劏房每月租金高達一千七百元,他要用綜援倒貼交租,連同水、電等雜費,「一個月點夠使?……每月一到二十號,就冇晒錢,惟有困喺屋企,街都唔會落」,他只能以米粉、淨麵充飢,或向朋友借錢度日。
他無奈表示,以往在街頭露宿因不用交租,負擔反較「上樓」為輕,批評「綜援的基本金額,淨係食都已經唔夠使,仲要攞嚟貼交租,好唔人道!」他希望透過司法覆核挑戰社署的綜援政策,令綜援租津可以足夠支付受助人實際租金開支。
協助他的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王智源說,本港目前的私樓租金,自○○年起便有升無跌,綜援戶「超租」的情況亦愈見嚴重,單身人士領取綜援,其租津只得一千三百多元,但去年最便宜的床位租金已達一千五百元。他批評,現時不少綜援受助人需自行「貼錢交租」,是違反了綜援助人的政策。
社署發言人表示,綜援受助人獲發的租津上限,每年均按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中私人房屋租金指數的變動調整,最近已在今年二月調整有關津貼金額。當局會繼續留意情況,只要租金指數移動平均數上升的趨勢持續,便會按既定機制調整租金津貼最高金額。截至今年五月,有關租津上限足以支付約九成居住於公營及私人房屋內綜援住戶的實際租金,目前約有一成二綜援個案的實際租金高於綜援租津上限。
案件編號:HCAL 117/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