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廈變住房

為短時間內可增加住屋單位供應,港府正研究放寬私人工廈整幢活化改裝為小型住房單位或大學宿舍,出租予有需要人士居住,藉此類「過渡性住房」提供額外供應紓緩弱勢社群住屋需要,並讓有關人士住得較為安全。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到葵涌參觀一幢即將活化為酒店用途的舊工廈後說,全港現時有一千四百幢工廈,其中七百幢位於商貿地段,且大部分坐落在市區如觀塘、九龍灣及長沙灣等地區。不過在現有活化工廈政策下要將之改變成居住用途,僅可改變為酒店,當局正研究放寬活化工廈政策容許改裝成住房出租,但須解決兩個問題,包括修訂有關建築條例的附屬法例及在《城規條例》商貿地段第二欄加入「過渡性住房」用途。

修訂法例 建議全幢出租

港府構思中的「工廈住房」,僅作出租用途,不會出售,租金不設上限,且需設有中央管理,私人工廈業主須整幢工廈改變住宅用途,但毋須減地積比率和補地價,初步建議至少可以出租十年。林鄭月娥希望獲城規會的批准,可在《城規條例》商貿地段第二欄加入「過渡性住房」用途,容許工廈活化成出租住房;另修訂《建築物條例》的附屬法例,准許保留原來樓面面積的情況下改變成出租住房,她希望爭取在六至十二個月內完成相關程序。

林鄭月娥表示,早前以扶貧委員會會員身份,在過去一個月探望居於板間房和劏房的市民,體會到弱勢社群的急切住屋需要。有專家認為興建公屋是好事,不過有評論認為是「遠水不能救近火」,未能即時增加供應,如果政府政策可配合,改裝現有樓房是較快、較可行的途徑,而且有關過程並不複雜,因整幢工廈改裝已可解決消防安全、衞生及樓宇結構等問題。

她又說,現時很多工業家仍擁有工廈,迄今已有兩至三名工廈擁有者表示當局訂出細節後,有興趣改裝其工廈,以合理租金租予有需要市民作過渡性住房安排,惟她未有評估有關計劃會為市場增加多少單位供應。

社協歡迎 「希望租金平啲」

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認為,政府能否成功推行「工廈住房」,最重要是能否得到居民的支持,又希望港人認識到不停反對只會令下一代失去既有的發展機遇。一直協助弱勢社群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施麗珊對「工廈住房」表示歡迎,但她希望有關計劃「租金可以平啲」,甚至可以增加租金上限的條款以幫助基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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