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飲食集團經理淫弟婦判監

【本報訊】四十一歲飲食集團分店經理,懶理母親、胞弟及五歲姪兒正在房中睡覺,深宵帶醉鑽上弟婦睡床,向對方揸胸非禮及捉着她的手摸自己陽具,早前已被觀塘法院裁定非禮罪成。

裁判官昨判刑時斥被告行為猖獗及「斗膽」,指事主與被告住在狹窄的同一屋簷下,合理期望是獲得互相尊重,豈料遭到侵犯,從事主作供的表現已可見其難受及氣憤程度,加上被告不認罪和毫無悔意,除判監外別無選擇,判被告入獄一個月,但准他以五千元保釋等候上訴。

案件編號:KTCC 293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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