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名港人不滿深圳及海南省的司法制度不公,令大筆投資化為烏有,昨親自前往北京,向最高人民檢察院及公安部控訴地方法院的無理判決。其中七十二歲的薛寶仁稱,廿年前在深圳投資食品生意,斥資二百多萬元(人民幣‧下同),但遭當地政府及企業打壓致倒閉,後透過法院追討賠償反遭罰款,向中聯辦求助亦毫無新進展,故決定親自到北京取回公道。
「港人申訴(內地)機制大聯盟」成員薛寶仁、梁桂娥及藍莓昨午乘搭直通車前往北京,預計今午抵京,帶同控訴信和橫額到兩個法院提出控訴。薛寶仁表示,九○年在深圳與國有企業簽十年合約經營食品廠,合作半年後,食品廠「賺大錢」,薛被對方解約,其後薛自設公司,但被當地部門以不同手法阻礙經營而結業。薛於○一年開始多次入稟當地法院向該企業追討損失,但法官反判他罰款十多萬元,他質疑法院包庇企業。
梁桂娥透露,已故丈夫八九年在海南海口經營汽車貿易,後被當局指干犯行賄罪等,刑事拘留逾四年,市值八千萬元的土地資產被充公。她不滿當地法院判決,到北京上訪十多年仍不得要領。廿九歲的藍莓則指○三年深圳公安懷疑其車輛與謀殺案有關,車輛被弄成廢鐵,她追討賠償卻被羈留迫害,故決定控訴至北京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