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被告自稱軍人唔使咁低莊

【本報訊】五十一歲綜援漢與八十四歲契媽「同居」期間,涉嫌恐嚇及襲擊對方,案件昨日於屯門法院續審。被告自辯強調,因為女事主孤苦無依,遂主動替她管理財政,並承諾助她尋子及照顧其一日三餐至終老,故此,女事主極之信任他,事事言聽計從。被告否認指控時反問控方:「錢都攞埋,仲使乜恐嚇?」被告又自稱軍人出身,毋須做出騙財這種「低莊」行為。

事主相信可助尋子

被告郭有杰,被控於四月四日在姓葉女事主的屯門寶田邨住所內,恐嚇及襲擊她。被告自辯稱,他於去年九月結識女事主二十日後,已經獲得對方給予住所鑰匙,每天登門替她煮飯。

由於女事主相信被告擁有「預知未來」能力,可協助她收回朋友借款及尋子,故甚為信任被告,兩人一直維持「契母子」式的朋友關係,而女事主的三萬元積蓄也由被告掌管。被告強調「佢嘅錢就係我嘅錢」,無分彼此。

被告說,曾用女事主的二萬元資金,替她預購骨灰龕位,被告猜測因女事主患上「老人失憶症」,故才報警指控他。案件現押後至本月十二日裁決,被告繼續還押。

案件編號:TMCC 114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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