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鎅鳳姐下陰 積犯囚五年半

【本報訊】曾有三十九次搶劫及毒品等案底的六十二歲無業漢被指意圖搶劫鳳姐,並用鎅刀割向鳳姐臉部及腹部至下陰等部位,造成五處長逾十厘米的傷痕。被告早前在高院被裁定一項有意圖傷人罪成,昨被重判監禁五年半。法官指女士十分注重容貌,案件對女事主的影響不言而喻,更影響她生計,並斥責被告明知女事主情況而割傷她是居心不良。

兩項搶劫罪不成立

被告陳華炎被控於去年十二月卅一日,在廟街一單位意圖使鳳姐周艷(四十一歲)身體受傷而惡意傷害她;被告原亦被控於同日同地搶劫周艷及惡意傷害另一女子楊萍(卅八歲),惟兩罪均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法官判刑時指事主傷勢嚇人,猶幸現已好轉,不過仍留有疤痕,對事主的心靈創傷很大;法官稱被告雖有精神分裂等問題,但案發時已有好轉,認為被告的精神問題與案件並無關係,考慮到被告案底纍纍,決定加刑半年。

辯方求情指,被告出生於內地漁民家庭,年幼時父母雙亡,十六歲偷渡來港定居卻誤交損友染上毒癮,一生三十多年沉淪毒海,但被告上次入獄後已成功戒毒。

案件編號:HCCC 44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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