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區樓宇被發展商收購期間,除可能引發治安問題外,亦湧現環境和衞生問題,甚至影響樓宇結構。位於九龍城沙浦道的整幢舊樓本為一梯兩伙,發展商於兩年前開始把舊樓其中一半收購重建,但另一半居民卻要忍受建築期間的惡劣環境。
居民黃先生指,收購的一半舊樓已拆卸並進入重建階段,各層的門口位置僅以單薄的水泥封隔,除施工期間隔音不善外,落雨更會滲水,令整個梯間變得濕滑,「周圍都係水,真係好驚會跣低,跌死冇命賠!」
律師梁永鏗指,建築物的管有者有責任確保樓宇安全,如不幸在樓宇內發生意外,而意外是因樓宇設備或結構所致,市民可循法律途徑向樓宇管有者提出民事索償。即使部分舊樓並無業主立案法團等代表組織,每一位業主仍須對事件負責,「呢個係管有者嘅共同責任,擁有物業比例愈多,責任亦愈大。」換言之,若有人在上述舊樓發生意外,已收購大部分單位的發展商須承擔主要責任,就事件作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