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冒警違社服令 換肝青年受懲

【本報訊】出生不久便患肝衰竭,幸獲有心人資助換肝的十八歲青年藍健朗,早前先後涉虛報遇劫、串謀網上詐騙及冒警等罪,被判社會服務令一百六十小時,惟他沒有吸取教訓,違反社會服務令條款,昨於屯門法院被判即時入獄十星期。

被告昨懇求法庭給予最後一次改過機會,但裁判官引述感化報告指,被告並無悔意,無論感化或社會服務令皆無助他重返正途,考慮到被告身體狀況不適合其他羈留式刑罰,判監是唯一選擇。

案件編號:TMCC 4059及454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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