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並育有一對三歲孿女男子,清晨五時許駕駛貨車送貨時,見一名少女冒雨在牛頭角花園大廈外等人,遂邀請少女上車避雨。貨車男之後將少女接載至沙田水務署職員宿舍外時突然停車,露出「狼相」強吻她,又摸她胸部和私處,更企圖將自慰器放在她私處上,少女訛稱正懷孕才能脫身,事後發現手機遺留在車上,相約貨車男取回手機不果後報警。貨車男被捕後被控以非禮等罪,昨在沙田法院認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九月十日始判刑,以索取被告心理及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監房看管。
被告林錦權(廿五歲)報稱貨車司機,被控非禮及盜竊兩罪。控罪指被告於今年六月十九日,在沙田水務署職員宿舍外非禮一名廿二歲女子,以及在沙田一酒家外,偷竊該名女子的手機。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已婚並育有一對三歲的孿女,每日為兩間公司運貨謀生養家。辯方又指被告在案發時與女事主言談甚歡,而且他在侵犯女事主時沒有襲擊對方。辯方又稱被告曾答應女事主交還手機,最終因一時貪念才將之變賣。
案件編號︰STCC 3712/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