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署外判拖200萬遣散費

【本報訊】食物環境衞生署外判清潔商利興清潔服務有限公司涉嫌拖欠一百六十名員工,合共約二百萬元遣散費。工會指,受影響員工經多月追討,終在上月獲勞資審裁處判勝訴,但利興卻借助司法程序一再拖延,至今仍未賠償給受影響員工。工會又不滿食環署明知勞方勝訴,仍將多區街市的清潔服務合約判予利興,質疑是官商勾結,要求當局沒收該公司的合約按金,並將其列入黑名單及停止該公司再次投標。

公司反指惡意抹黑

利興昨書面回覆事件指,該公司已繳付受影響員工應有薪酬,現只待爭議的遣散費部分,有關案件已安排下月初在高等法院進行聆訊。該公司所有和解安排是在員工自願的情況下,在勞資關係科或勞審處內簽署和解文件,對工會的指控表示難以理解,又指工會惡意抹黑該公司,導致商譽受損。

曾獲香港十大傑出青年、利興董事總經理甄韋喬昨指,會依法處理,但由於有關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會再作任何評論。

清潔工人職工會聯同約二十名利興前清潔工拉起橫額及標語,昨午到金鐘食環署辦事處示威抗議,要求當局跟進利興涉嫌拖欠遣散費一事。工會幹事施城威指,利興自○八年起承辦灣仔區街道清潔服務,去年不獲當局續約,遂安排約三百名受影響的清潔工到其他地方工作。惟部分員工不滿有關安排,雙方多次談判仍無法達成共識,五名員工代表於今年年初入稟勞審處,並於上月獲判勝訴。惟利興不滿裁決,先在本月初提出覆核,但被勞審處駁回,其後再入稟高等法院。工會認為利興借助司法程序,故意拖延賠償遣散費。

炮轟變相縱容違法

施又指,利興近日私下接觸受影響員工,但僅願意支付一半遣散費,批評對方做法閃縮。

施城威又質疑,食環署與利興官商勾結,明知法院已判勞方勝訴,但在今年五月及六月期間,仍將轄下的灣仔區、深水埗及油尖區三區街市、合共五千萬元的合約判予利興,批評當局的扣分制毫無阻嚇作用,變相縱容外判清潔商違法。

食環署昨回應指,任何投標人士如違反相關勞工法例並經法庭定罪,或在政府管理承辦商履行合約責任的扣分制度下被扣滿三分,當局在五年內不會考慮其提交的任何標書。由於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當局現時不予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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