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過戰爭一代的人,對食物特別有一份莫名的尊重和珍惜。小時候母親經常強調:食物只能吃用,不能棄掉,即是人吃不下,也要另作他途,如餵飼家禽、變作肥料等。
但隨着時代進步,追求經濟發展和增長儼如一條不歸路。大企業窺準時機,不斷高舉自由市場的神話,催化消費者的購買意欲,力求貨如輪轉,以確保最大盈利,公司業績年年有可觀增幅。
以香港為例,食物竟佔固體廢物三分一。二○○九年,每日棄置堆填區的廚餘高達三千二百八十公噸,但至今已升至三千三百一十公噸,即每日人均浪費食物量接近半公斤。經濟巨擘美國尤更恐怖,每年約有三千六百萬噸食物送往堆填區,浪費安全可食用糧食高達全國總產量四成,只要稍為減少浪費一成五,足可餵飽二千五百萬人。
在企業賺錢至上的原則下,造成每個生產食物環節都有浪費。源頭的農場一旦認為市場價格不如意,寧願不收割農作物,白白浪費。再者,消費者在廣告渲染下,誤以為美觀等同新鮮,結果丟棄有些微瑕疵或外觀不符市場要求的可進食糧食。
在零售層面,商家以「貨源充足、選擇多」作招徠,造成過分囤積,為保商譽,過期即棄成慣例。至於食肆餐館,同樣以多款式、多口味來留住顧客,以自助餐尤甚;加上不少顧客「眼闊肚窄」,廚餘浪費驚人,已成富裕地區標籤。
最後,就是家庭層面。商家每每喜在店舖製造「鼓勵」消費的環境和氣氛,若沒有預先籌劃購買清單,隨便在商店打轉,容易愈買愈多,到周末,就打開雪櫃扔腐爛變質的食物。浪費食物不僅製造環境災難,尤更甚者,它是一種極不道德行為,漠視全球上億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