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撫養權需向社署申請

【本報訊】懷胎十月,父母滿心冀盼迎接新生命來臨,卻可能因兒女有先天缺陷而大受打擊,心萌遺棄的念頭。連計昨日一宗,今年至少揭發三宗棄嬰案,有心理學家分析,父母或因「擔心養唔掂」而抗拒或放棄養育有身體缺陷的兒女,呼籲父母遇到困難向社工求助,即使決定放棄養育,亦需向社會福利署申請,切勿隨處遺棄。

今年揭三宗棄嬰

署理高級臨床心理學家陳忠明稱,父母期望自己兒女「肥肥白白」健健康康,若發現兒女有先天缺陷,很易受到打擊,亦會引發很多問題,例如照顧殘疾兒女所需的金錢及時間等,後顧之憂或令他們抗拒養育。陳呼籲父母花時間了解缺陷對兒女的影響及向社工求助,若真的放棄撫養權,亦需合法向社署申請。

今年六月底,有單車漢路經大埔吐露港公路一橋底,發現一名九個月大男嬰被棄路旁。四月底,天水圍一名八、九個月大女嬰被棄於天瑞路一公園涼亭。而六、七年前本港曾有多宗遺棄內地智障及病童案,○六年十月,一名患先天性疾病的三歲內地女童被棄於上水一遊樂場;○五年底至○六年三月近半年內,新界北更先後至少有六名智障嬰孩至成年漢被遺棄,全部為內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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