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食品除了鈉及脂肪等含量超標外,記者亦發現食品的營養標籤問題多多。
以記者購入數款日本生產的嬰兒餅及「牙仔餅」為例,營養標籤的字體太小,有的更連肉眼也無法看見。而數款同樣由日本製的米糊及麥芽糖沖劑,亦未有將食用方法翻譯成中文,家長可能會誤會沖調方法及分量。至於另一款日本嬰兒餅的營養標籤,卻將日文的鈣質錯誤翻譯為中文的鈉。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表示,市面部分嬰兒食品的標籤問題多,常未能清楚交代食物成分,當中不少是未有列明中文或英文的食用方法。錯誤翻譯標籤內容的嬰兒餅進口商不回應事件,但會跟進。
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表示,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任何人如與其售賣的食物在標籤上作出虛假說明或在食物性質方面誤導他人,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入獄六個月。中心過去一年共提出八宗有關預先包裝食品使用不適當語文的檢控。根據指引,標籤字體建議使用高度最小達一點二毫米的英文字母及對等的大小的中文字,而嬰兒奶粉等產品則建議英文標籤字體最小達零點八毫米及中文字高度達一點八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