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替他人帶K毒 兩青年重囚

【本報訊】姓詹的十四歲中三男生夥同十九歲青年張力山,去年七月三十日凌晨三時許,替他人帶毒,惟男生帶着七百多克K仔準備售予他人時被警員截獲拘捕,男生再帶警員到旺角一單位拘捕十九歲青年,警方在單位檢獲約三公斤K仔,市值五十一萬多元。警誡下,詹承認替他人帶毒以賺取萬多元酬金。

兩名被告早前於高院承認販毒罪,法官指販毒是非常嚴重的罪行,雖然兩人年輕,但也不能輕判,因輕判等於向犯罪分子發邀請卡,令他們找年輕人犯案,遂判男生入獄七年,青年則入獄十年。

案件編號:HCCC 42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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