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七歲輟學少女不滿被母親嚴密監管,兩年來與母親關係瀕決裂,兩月前更趁雙親上班之時,以一千五百元賤賣全屋約值八萬元家電,僅留下寫着「稍後還錢」字句的紙條,便挾款離家,十日後被警拘捕。少女早前承認盜竊罪後,一度向代表律師透露「寧願坐監,不願回家」,飽嘗二十八日羈押滋味後,她昨向法庭自責少不更事,誤解家人的關愛,被判感化十八個月,獲釋後與父母一同離開法庭。
一臉稚氣、穿牛仔熱褲上庭的女被告李卿良(十七歲),早前在沙田法院承認今年六月廿五日在觀塘康華苑住所盜竊全屋家電,被還押四周等候判刑。辯方昨呈被告親筆求情信,指被告在獄中深刻反省,對家人的愛有更深體會,盼獲釋後找份好工,給予父母家用。裁判官接納多份報告建議,判處被告十八個月感化令,規定被告遵守感化官的嚴格要求,包括定期接受心理輔導、遠離壞朋友及娛樂場所等,否則判入教導所。裁判官安排她在十二月十四日返法庭報到,核查感化進度。
少女獲釋後隨父母及姑姐離開法庭,其家人指她盜竊只是「一時諗唔開」,現已不再追究。少女雙親感嘆指:「邊個父母唔關心仔女?」願意給機會女兒改過。案情指,少女將家中二十件大小家電賤賣予「收買佬」,連懸掛窗口的冷氣機亦不放過,事後全屋一空恍如遭人「清倉」,母親震怒下報警。
案件編號:STCC 3617/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