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會計師偷拍36女子裙底

廿八歲男會計師今年七月趁早上金鐘港鐵站人群熙來攘往趕上班之際,在站內徘徊「獵艷」,於十二日內用手機瘋狂偷拍了共卅六名女士的裙底春光,最終遭一名見義男途人,目睹他乘扶手電梯時姿勢古怪,並將手機放在屈膝上以對着前面一名女子裙底,及後又發現他繼續留在大堂徘徊,遂通知巡警拘捕會計師,警方在他手機檢獲二百零一張裙底照。

被告林世浩昨於東區法院承認廿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裁判官指案情嚴重必須判監,現先將被告收押監房至九月四日,以索閱其背景及心理專家報告始作判刑;辯方律師則透露被告是香港會計師公會成員。

案情指在七月九日早上九時許,姓蔡男途人於金鐘港鐵站乘扶手電梯從月台返回大堂期間,行經被告的身邊時,發現他姿勢古怪,一隻腳踏在上一梯級,膝上放着一部三星Galaxy Note手機,鏡頭則向上對着前面一名女子的裙底。

12日內共攝201張相

蔡當時不肯定被告是否在拍照,因此沒作行動,之後他發現被告到達大堂後沒有離開,反而在該處蹓躂,蔡遂向附近巡警舉報。警員當場截停被告,並在被告手機內找到有廿四張涉及該名女子的裙底照片;此外,警方還發現尚有一百七十七張是由六月廿八日開始拍攝、涉及另外卅五名女子的裙底照片。

被告在警誡下直認不諱,表示全部裙底照片都是在金鐘港鐵站內拍攝,並聲稱因好奇及貪玩才犯案,現已感後悔。辯方昨求情時亦指被告沒有案底,被捕後從實招認,並會尋求心理專家的協助,希望法庭考慮月入三萬元的被告,事業必因本案受影響而予以輕判。

裁判官明言不接納被告因貪玩好奇而犯案的說法,指他在短時間內重複犯案,判監是唯一合適的刑罰;鑑於被告沒有案底,過往品格良好,先索閱報告了解其背景始作判刑。

案件編號:ESCC 292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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