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次江陳會在颱風過後順利舉行,大家關注的《投保協議》終要正式簽署,對在大陸投資的台商是莫大的喜訊,也是兩岸關係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台商在大陸投資出現不少糾紛,甚至在企業開始茁壯發展時,就受當地合作夥伴的刁難甚而被「扼殺」,或走上法庭造成不必要的困擾。
經過兩年多的探討協商,兩岸投保協議終可簽署,實是得來不易,不過有這紙法律協議並不能完全消除台商在大陸的糾紛。正本清源,是大陸仍不能正視台商的身份,在大陸經營企業必須有大陸人士作為企業的負責人,往往事業成功就被當地人吞併,多少冤屈上到法庭申訴,也未獲得公平公正的判決。
星雲大師在江蘇宜興建大覺寺,寺廟雄偉恢宏帶動起當地的觀光事業,但星雲大師卻不得成為寺廟的法定登記人,必須由大陸人士代持,實有不通情達理之處。大陸應考慮台商赴大陸在若干年後可取得居留權直接成為企業主,如此才能掌握自己的事業。但無論如何在消極層面,今有《投保協議》的確讓台商在大陸投資的保障,進入一個更法治與制度化的階段,這是值得肯定的。
這次簽署的《投保協議》,把雙方經貿與投資的爭端,不論是台商對投資人或政府都制度化,如果發生爭議,只要雙方當事人同意,可在兩岸或兩岸之外的第三地進行仲裁,不再受限於大陸法規只能在大陸地區仲裁的規定,這是台商的喜訊,因為大陸的判決台商縱使贏了官司也難以執行,更遑論仲裁了。因之,香港在兩岸間可扮演積極的角色,成為兩岸的仲裁中心,香港的法治不但國際化,最具資格也最能取信於民,香港在兩岸間仍有獨特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