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又一「咬功」教女案 官罰婦戒酒

【本報訊】單親媽媽見到六歲女兒多次被同學欺負,遂教女兒保護自己,但女兒「學極都唔識」,再次在校內被欺凌而受傷,她一怒之下咬傷女兒的手臂,令女兒右臂一度留下牙印。該單親母早前在粉嶺法院承認虐兒罪,昨被判接受十二個月感化及要參加戒酒活動。

已向女道歉及獲原諒

裁判官教訓被告要履行母親的責任,勸她不應把時間、金錢和心機花在飲酒上,又警告她若再犯可能會被判監。

卅一歲被告袁雅詩離開法院時表示滿意判刑結果,她聲稱咬了女兒手臂後已向女兒道歉,並獲女兒原諒。被告形容她們母女關係「好friend」,又指自己曾用「藤條」打女,承諾從今不會再犯。她又透露女兒已升讀小學,相信不會再被同學欺凌。控罪指,被告於五月十三日,在上水彩園邨家中虐待女兒。

案件編號︰FLCC 142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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