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工程師危駕監兩年

【本報訊】港鐵工程師駕駛私家車途經屯門公路近新汀九橋時,超速失控撞爆水馬再擊傷路邊修路工人,導致對方昏迷至今達十一個月、區域法院於早前裁定該工程師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成,法官昨斥責被告駕駛態度惡劣兼毫無悔意,判他入獄兩年及停牌四年。傷者的妻子昨日偕長女到法庭旁聽,母女直指被告破壞她們的完整家庭,而且一直沒有向她們道歉,即使被告「喺大陸打靶都唔會原諒佢」。

「坐幾耐監都唔夠」

卅九歲被告賴漢斌,被控於去年九月二日在屯門公路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導致五十四歲男事主郭帝色頭部受傷。郭妻昨在庭外表示,郭至今仍昏迷住院,甦醒無期。她與今年升讀大學二年級的長女及升讀小六的幼女,現靠丈夫的僱主公司繼續每月支薪維生,郭妻指丈夫任職修路工人十多年從沒出意外,被告的行為破壞了他們的家庭。郭的長女更直言:「佢(被告)坐幾耐監我哋都覺得唔夠。」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於○五至一○年間共有八次超速紀錄,事發時無理超速爬頭,駕駛態度十分惡劣。對於辯方指案件對被告打擊很大,法官認為案件對傷者一家打擊更大,故除判監之外別無選擇。

案件編號:DCCC 26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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