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為友救急 父遺4歲兒在家

【本報訊】有義氣,無兒子!一名單親父親,聲稱為帶錢返內地給朋友應急,將四歲大的兒子獨留在家中過夜,被鄰居揭發報警。

認罪囚七日緩刑兩年

該名「義氣爸爸」於早前已承認一項虐兒罪,昨被觀塘法院判監七日,但可緩刑兩年。裁判官看過被告的感化官報告後嘆說:「法庭只有能力褫奪你嘅自由,但就沒能力帶一個負責任嘅爸爸返來」,勸被告長進一些。

三十一歲被告張子峯,事發時無業,靠三千元綜援維生。他昨在庭上聲稱現任職電梯維修學徒,期望接回兒子自己照顧。惟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的內容負面,感化官認為被告對事件沒有反省。裁判官訓斥被告說:「你個仔已經無咗媽媽,淨係得你,你唔睇佢,佢會點吖?你咁有義氣幫朋友做咁多嘢,點解唔為個仔做好啲呀?你帶得佢嚟呢個世界,就要對佢好啲啦……你係成年人,有心做就一定做得到,無心做就一定做唔到。」

案情指,被告與兒子的生母早已分開,被告於六月七日晚上九時許見兒子熟睡後,便獨自往深圳過夜。一名女鄰居於翌日清晨發現被告兒子獨留在家睡覺,擔心其安全及報警。被告於翌日早上始返港回家,發現兒子已不在家,並看到警方的通知書,即往警署自首。

案件編號:KTCC 381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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