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雙非孕婦為入境本港分娩,其丈夫不惜在深圳購買兩張前往印尼的假電子機票,並向入境處人員訛稱來港是為過境前赴雅加達,期間其妻作動,在落馬洲管制站誕下嬰兒。嬰兒雖因在港出身而擁有居港權,但其父卻因使用假機票而被捕,昨在沙田法院被裁定管有虛假文書罪名成立,被判入獄十二個月。
廿九歲的被告與其無在港醫院預約分娩的內地懷孕妻子,於今年三月廿七日試圖經落馬洲管制站入境本港,被告當時向入境處人員出示兩張有二人姓名的假電子機票,訛稱他們來港目的是過境前赴印尼。在入境人員訊問期間,被告妻子作動及在口岸產嬰。被告及後接受入境處調查時承認,以四十元人民幣在深圳福田區向一名中間人購買到該兩張假機票,意圖瞞騙入境處人員,希望讓其妻能夠成功入境香港分娩。
同案一名接載二人至皇崗口岸的內地白牌車司機,早前因違反逗留條件等罪名被判入獄三個月及罰款三千元。今年首七月共二千四百多名內地孕婦被拒入境,較去年同期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