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同昨日南生圍發現男嬰屍體在內,去年至今全港共發現四具嬰屍,大部分無法查明嬰屍身份。法醫馬宣立表示,追查嬰屍父母的身份可透過抽血比對基因,如屍身嚴重腐爛,則需抽骨髓替代,而追查嬰兒死因,可從觀察及檢驗兩方面着手。
馬宣立指出,一般情況下,法醫會先量度嬰屍的身高及體重,判斷嬰孩是否早產,或者非法墮胎,如果嬰屍連有胎盤及臍帶,很大機會屬於流產,正常孕婦流產會到醫院求醫,只有未婚媽媽或未成年少女分娩後不知所措,將嬰兒拋棄,如果臍帶已被綁紮,則證明有人幫母親非法接生。另外,法醫會檢查嬰屍的內臟,包括肺及胃,確定是否窒息或進食,以及是否患有隱疾。簡單來說,嬰屍愈早被發現,留下的線索相對較多。
去年全港發生三宗嬰屍案,七月,柴灣對開海面發現一具初生男嬰屍體,頭顱幾乎斷開,屍身嚴重腐爛。六月,北角道有清潔女工發現一具血淋淋男嬰屍體,收藏垃圾桶一透明膠袋。一月,有學生途經石硤尾棠蔭街,在垃圾桶旁邊發現一個膠袋,內藏一具連有臍帶及胎盤的嬰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