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疑犯稱案發日無去井頭村

【本報訊】井頭村隱形富翁在家中被殺案,涉案五十三歲被告吳雅倫昨於高院繼續自辯,堅稱在死者遇害當日即一○年十一月九日,他沒到井頭村,只是從葵涌乘巴士再轉乘往井頭村的小巴號線,但在馬鞍山的海柏花園落車到該處的滙豐銀行分行欲提款,原因是前一日他假扮死者提款時,職員叫他到開戶分行處理。惟當時他見該分行有很多人排隊,一時心虛便臨時「縮沙」。

同日稍後他到荃灣打算買染髮劑將頭髮染白,但發覺無此類產品,索性到髮型屋將頭髮、眉毛及鬍鬚漂白。翌日再扮死者在荃灣兩間銀行成功提款六十萬。

指摘主控官誤導陪審團

控方盤問被告時質疑他僅為避開妻子嘮叨,竟由南昌特意花十多小時坐車又轉船到桂山島,再無端花三千元坐快艇回港「行吓」,控方指他是為逃避留下香港的出入境紀錄。被告否認此事之餘,還指摘主控官問題偏頗和誤導陪審團,經法官指示下,他才回答指「因為想看海及釣魚」。

案件編號: HCCC 41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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