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妻一月 68歲翁非禮社工

【本報訊】退休漢十年前捐腎救妻,十年後陪伴妻子走至人生盡頭,豈料喪妻僅一個月便難忍性慾,對家訪的廿六歲女社工摸大腿,又強行拖手及觸摸其背部近胸圍扣位置,女方事後報警。退休漢早前於屯門法院承認非禮罪,裁判官批評他毫無悔意,視女事主為洩慾工具,判監六天作懲戒。

辯方求情指,被告賀金鏡(六十八歲)深愛結婚四十年的妻子,更曾捐腎救活對方,自妻子今年三月腎病離世後至今仍感傷痛。立法會議員梁耀忠撰求情信指,被告退休前義助貨車司機爭取福利,望法庭輕判。因被告健康狀況欠佳,不適合接受感化或社會服務令刑罰。裁判官引述心理報告,批評被告迴避感化官提問,對答間推卸罪責,毫無悔意及對女性不尊重,又不願接受心理輔導及治療,認為監禁無可避免,考慮非禮程度輕微,判監六天。

今年四月卅日,女事主到被告屯門南浪海灣家中家訪,為他辦理慈善基金緊急援助申請,被告邀她午膳答謝,於茶餐廳平排同坐時摸她大腿,之後帶她到巴士站經一後巷時強拖她的手及輕拍前臂和肩膀,事主報警。被告被捕時解釋,被年輕貌美的事主吸引,受性衝動驅使而犯案。案件編號:TMCC 157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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