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男一女被控非法集結

【本報訊】人民力量成員黃毓民及陳偉業連同其餘八人,涉嫌於去年參加七一遊行後,繼續佔據中環行車線並衝擊警方防線,被控非法集結等罪。法庭為遷就黃、陳二人完成立法會職務,安排案件於昨日在東區法院再進行預審,並編定於十一月二十日開審。

法官自爆曾與陳偉業旅行

但期間發生小插曲,負責排期的裁判官黃汝榮在編定主審裁判官後,突然「自爆」:「我唔審得呢單案,因為我曾經同第二被告(陳偉業)去過旅行」,惟陳偉業本人也表現愕然。庭上各人聞悉黃官所說無不感到愕然,連陳偉業也即時「O嘴」,禁不住說:「有咩?」幾經思索也記不起,跟旁人說:「我真係唔記得喎!我真係唔認得佢(黃官)喎!」

九男一女被告(十九至六十五歲)是黃毓民、陳偉業、任亮憲、林雨陽、陳志全、莫偉杰、麥業成、周峻翹、李偉儀(女)及甄燊港,分別被控非法集結、協助組織違反公安條例的遊行,以及明知而參與非法集結罪等共七項罪。其中任亮憲、莫偉杰及麥業成早前已同意簽保守行為。

案件編號:ESCC 27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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