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案底纍纍積犯出獄後再犯,假扮家長走入一間小學後,再潛入教員室偷取兩部手提電腦和一百多元現金,惟離開時不小心跌掉褲袋內的出世紙和監禁證明書在現場,結果被警方檢獲拘捕,再揭發他在爆竊學校後又到一間工程公司偷錢。涉案積犯昨在區院認罪,判監廿一個月。
卅八歲被告蘇志堅,承認一項爆竊及一項偷竊罪,指他今年三月廿三至廿六日期間爆竊上水天平路上水惠州公立學校,及在上水天平邨商場真成裝飾設計工程偷取五千元現金。
案情指,今年三月廿四日星期六早上,涉案小學校工見被告在學校停車場徘徊,被告聲稱是家長,想把東西交給子女,校工不許,約一小時後,校工又見被告,並指示被告從停車場離開。
五教師假期後回校,發現放在教員室的兩部手提電腦及一百一十元現金不翼而飛,警員接報到場調查,檢獲屬於被告的出世紙及監禁證明書;而同日早上,涉案工程公司東主發現收銀機失去五千元,翻看閉路電視錄影,發現被告曾進入該店。
辯方求情指被告曾患精神分裂,有廿二項案底,當中包括爆竊及偷竊,他去年八月底出獄後獲聘為花農,任職公司今年二月結業,被告自始失業。懲教署網頁資料顯示,監禁證明書是懲教院所為管理在囚人士而保存的資料文件。
案件編號:DCCC 438/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