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任警員的助理保安男經理涉嫌強姦在蘭桂坊認識的十六歲醉酒少女案,卅九歲被告范家文上周自辯後,昨於高院接受控方盤問。
控方指被告在首次警方錄影會面時,並沒有提及與女事主有性接觸,當他得悉警方於事主陰道內發現其精液後,才於第二次的錄影時「增補劇情」,指稱女事主一直清醒,又曾翹着他的手表示很「鍾意他」,且主動與他有性接觸;被告否認此說法,他強調事主在案發時一直清醒。
被告被控在去年四月廿三日於女事主家中強姦她,控辯雙方將於今日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HCCC 57/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