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廿六歲內地男子因無錢吸毒,去年持雙程證獨自來港找工不果後,五日內五度於深水埗區專劫獨行女子,共劫去六名十四歲至四十多歲的女子約六千多元現金、手機及頸鏈等財物,其中一次有途人目睹犯案試圖截停他時,反遭他揮拳還擊而逃脫,幸途人並無受傷。男子最終被捕,昨於高院承認四項搶劫、一項盜竊及一項意圖犯罪而襲擊罪,法官將他重囚六年八個月。
法官判刑指被告羅健軍行劫時,其中四次以摺刀指嚇事主,當中兩次更在升降機內犯案,令案件有加刑因素。辯方求情指,被告在內地已婚且育有一子,曾在內地電子廠工作,其後更開設電腦公司,但因誤交損友染上毒癮而摧毀一生。被告去年持雙程證來港找工失敗後,因無錢吸毒而犯案。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七月廿二日至廿六日先後五次,分別在深水埗區的街頭、大廈梯間及升降機內行劫六名女事主,其中一次更同時行劫兩名事主,除首次行劫無用武器外,其餘均以摺刀指嚇事主。被告在最後一次犯案後約半小時,於元州街被調查此案的警員發現及拘捕,警員在他身上及他家中起回大部分贓物。
案件編號:HCCC 162/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