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朱先儒報道】雖然案中兩名女被告昨在庭上已經認罪,不過本身是兄弟的兩名被告丈夫,昨聲稱案發時懷孕七月的首被告只是「幫」次被告「抱住個女過關」,無預謀、只是「一場誤會」,又稱兩人認罪只是因經濟拮据,「打官司成萬蚊一堂」,上訴與否要視乎判刑。
兩女的丈夫分別是任散工的哥哥吳華興及做維修工程的弟弟偉華。吳華興指當日兩對夫婦加上弟弟的歲半及兩月大孩子齊齊過關,其妻即首被告張雪英見弟婦拿着大量物品,遂助她抱女過關,「冇諗住呃」。
他又聲言,入境處人員五月上門拉人時態度囂張,又聲稱有人在其妻錄口供時指「如果唔認罪,你個BB出世我哋唔畀證件佢」,她是在警誡下被「錯誤引導」承認犯案,口供又以繁體字撰寫,且無錄影,對二人不公,「非常無辜」;今次弟婦也受牽連被控,惟弟弟指不怪責兄嫂,只怪政府及「自己唔好彩」。
入境處回應稱,因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故不作評論,相關人士如對調查過程有意見,應向法庭提出,並強調入境處是按例查問疑犯及錄取口供,確保公平合法,有關規則及指示已張貼於會面室內,而疑人亦可自行選擇以視像會面、錄音或書寫形式錄取口供,執法人員亦會要求疑人在口供上簽名確保其清楚口供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