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靠自律 品格審查漏洞

【本報訊】廿多年前的租金津貼風波,令發展局局長麥齊光被廉政公署拘捕調查,事件再揭高官入職前接受的品格審查存有漏洞。麥齊光及其他問責官員均需經過俗稱「查三代」的警方品格審查程序,但當局主要翻查有關人士是否有犯罪紀錄,其他「踩界」行為靠自行申報,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直言品格審查純粹依賴當事人自律,要過關並不困難。

長期當公務員的麥齊光,重返政府任問責官員前也要經過品格審查,為何在短短十二天便因互租單位風波下台,不禁令人懷疑品格審查制度的可靠性。根據公務員事務局過去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顯示,港府對公務員的操守審查制度分三級,包括入職審查、一般審查及深入審查,深入審查適用於問責官員,以確定官員「品格良好、守正不阿」,當局會向高官人選發出深入審查表格,所須填報的資料包括個人資料、教育背景、工作履歷和家庭成員,另須提名兩名諮詢人方便跟進。

警方會負責審查工作,有需要時會要求廉政公署提供資料,審查工作包括會見受審查者、其諮詢人及上司,及翻查有關紀錄,如接受審查者有否與背景可疑或不良分子交往、其操守或行為曾否遭人指控或投訴等,當局在評估接受審查者整體上是否適合出任有關職位後,才會決定是否通過任命。

受審者漏報 當局難追查

曾接受深入審查的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昨指出,當時需填寫一份審查表格,要求交代過去曾否有犯罪紀錄,最後一條問題則提醒接受審查者,是否有任何事宜認為需要向當局申報,因此極依賴有關人士自律,交代各項可能引起其品格受質疑的事項,若當事人不主動申報,當局難以追查。另一名立法會議員劉江華稱,今次事件顯示審查程序有漏洞,需更仔細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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