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恒豐企業主要股東李德義,本周一入稟高等法院民事控告《英文虎報》。他指《英文虎報》今年四月連續兩日,就他的孫女懷疑被綁架的報道,對他構成誹謗。他要求《英文虎報》賠償,並禁制該報章繼續發布有關的涉嫌誹謗報道。
原告李德義,被告為英文虎報出版有限公司。原告在入稟狀所稱,涉嫌誹謗的報道共有兩篇,在《英文虎報》的印刷版和網上版均有刊載。第一篇在今年四月廿六日出版,題為「School Kidnap Foiled」(意譯「學校綁架事敗」);第二篇則於四月廿七日刊登,標題為「Hunt On For Foiled Gang」(意譯「繼續追捕事敗歹徒」)。
原告指這兩篇報道,都是由被告授權、製作、印行和出版,其內容帶有誹謗原告的成分。原告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止被告或其代理人,再發布上述涉嫌誹謗報道,以及強制被告刊登道歉啟事,內容及方式由法庭決定。此外,原告亦要求被告,就誹謗向他作出金錢賠償。原告雖未在入稟狀列出索償金額,但就表明要求法庭,頒令加重賠償額,並要求懲罰性賠償。
資料顯示,本案原告及其兒子李建勤,因為兒子離婚,去年曾為贍養費問題,與前媳婦曾昭穎對簿公堂。高院原訟庭去年裁定曾昭穎勝訴,可得贍養費逾十二億港元。今年四月廿五日下午,李建勤與曾昭穎兩人的女兒在就讀的幼稚園放學時,疑遭四名持刀及類似手槍物體的匪徒企圖綁架,幸遭其他人撞破,匪徒逃去,警方現仍就此案調查。
案件編號:HCA 118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