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區議會選舉京士柏選區發生懷疑藉虛報地址種票事件,十名被告昨分三案於九龍城法院進行預審,其中一名男被告認罪,被判入獄兩個月,緩刑一年,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因認識涉案候選人,故答應該候選人的助選人員要求,登記為選民及投票給該候選人;至於餘下被告則分別獲准保釋至九月十日及廿四日開審。
選民登記虛報地址
男被告江水田,五十二歲,報稱小販,昨承認一項罔顧後果地作出在要項上是不正確的陳述。案情指,廉政公署去年十一月底接獲投訴,指有人在選民登記虛報地址為旺角通菜街鴻輝大廈一單位,廉署調查後拘捕被告,警誡下他承認犯案。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因認識涉案的候選人,故該候選人的助選人員要求他登記及投票予該候選人時,他欣然答允,惟被告填寫選民登記表時,因事忙而遺下登記表,未及填寫地址一欄,實屬大意。辯方又強調被告無在選舉中投票。
裁判官指被告一方面聲稱遺下登記表,但又自行遞交登記表,質疑他是否真的鹵莽大意,惟考慮到控方接納其認罪,故判他緩刑。
案件編號︰KCCC 232、235、1956/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