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無業漢接受善心愛貓婦人每月資助近三萬元,在劏房內飼養八十隻流浪貓,但其後被發現貓隻生活環境惡劣,群貓百病叢生,除患上腎病、跳蚤和濕疹等,部分貓隻更被驗出感染愛滋病。無業漢早前被裁定兩項虐畜相關罪名,昨在東區法院被判履行二百一十小時社會服務令並罰款三千元。負責跟進受虐貓隻的愛護動物協會強調,貓愛滋不會傳人,而涉案部分貓隻包括其中一隻愛滋貓已獲善心人領養。
被告鄧漢傑,五十七歲,其代表律師昨日求情時指出,被告願意亦有用心照顧流浪貓,更花了不少時間和金錢,今次事件後,被告已失去經濟資助,無力把貓隻再帶回家飼養,故不會有機會重犯。
裁判官則表明,慶幸案中並沒貓隻送命,所患病況亦不嚴重,否認必會判被告監禁式刑罰。
被告早前承認一項沒有保持動物籠清潔罪名,另一項畜養動物方式導致動物受苦罪,則經審訊後被裁定成立。案情顯示,被告自○七年起獲七十二歲愛貓婦人潘馮錦鳳資助餵養流浪貓,潘太更租下灣仔兩個劏房供被告居住及養貓,更給被告生活費,加上實報實銷的獸醫診治費等,被告平均每月從潘太處拿取近三萬元。
潘太去年七月發現劏房衞生差劣,愛護動物協會人員其後上門調查,發現貓隻被畜養在數十個籠內,貓糞布滿籠底並有蛆蟲蠕動,相信有一個月未被清理,屋內瀰漫惡臭。部分貓籠內又沒有清潔食水,貓糧發霉,貓身上沾有糞便。
由於貓隻天生愛乾淨,牠們受不了如此惡劣環境,出現異常舉動,包括脾氣暴躁、十分怕人,亦不時要撞籠逃走,有部分貓隻其後被驗出患上呼吸道感染疾病、生蚤、體重過輕、牙齒問題,部分更證實患有愛滋病。
被告辯稱每日都有為貓隻清潔打掃、換水放糧,並確保通風,當貓隻生病時又會帶牠們去看獸醫,當日潘太所見情況,是因他未完成打掃而已。但裁判官早前裁決時指被告的解釋違反常理,照片所見劏房及貓籠衞生惡劣,貓籠內布滿貓糞,必定是久未清理所致,而若劏房通風良好,就不會周圍都有蒼蠅,被告必定是蓄意、亦明知以此方式養貓會令牠們受不必要痛苦。
愛護動物協會發言人指,涉案約八十隻貓當中,有不多於十隻患有愛滋病,部分貓隻因身體太弱已被人道毀滅,餘下包括三隻患愛滋病的貓則獲安排領養,其中一隻愛滋貓已獲領養,餘下兩隻仍居於協會內。
案件編號:ECSS 3958/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