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品儒反對披露文件失敗

【本報訊】高院去年九月下令亞洲電視執行董事盛品儒,需無條件向亞視董事蔡紹中披露亞視的財務文件,盛不服提出上訴,上訴庭於上月底已駁回盛的上訴及下令盛需支付訟費。上訴庭昨頒下判詞解釋判決理據,上訴庭指根據《普通法》和《公司條例》,個別董事都有權查閱公司文件,盛被委任為亞視執行董事後,亞視沒有開董事局會議,但卻阻礙蔡透過董事局查閱亞視文件。亞視的章程表明只是董事局在任何時間都可查閱亞視的文件,但沒有明文阻止個別董事查閱文件,故裁定蔡有權查閱亞視的財務文件。

上訴庭又指,按亞視股東協議,董事有權把亞視的文件交給委任他入董事局的股東,故蔡紹中有權把亞視文件交給委任他入董事局的父親蔡衍明。由於沒有證據顯示文件被誤用,所以法庭不會應亞視要求向蔡紹中施加限制。

案件編號:CACV 185/2011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搵樓18即睇最新樓價走勢、最全面地產新聞及筍盤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