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煥光先生以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身份出任行政會議召集人,從任何角度來看,都沒有所謂角色衝突,甚至對平等機會的推廣,也只會有益無損。
首先,平等機會委員會是法定機構,是政府為了推動社會的平等機會而設立,財政來源也是來自政府,所以基本上不存在監察政府的問題,政府本身就是平等機會的推動者而不是阻礙,所以無論在誠意、在動機,政府都是支持社會上的平等機會。
行政會議的制度,是香港獨有的體制,非官守議員都是兼職,也就是說他們都有自己的專職,如何保證不出現角色和利益衝突,已經存在一套申報以及避席討論的制度。
一直以來,有不少商界人士、會計專才,以至其他專業人士,他們在服務行會時,都可以處理好角色上的問題,更何況是理想崇高的平等機會。
再說,如果林煥光先生以平等機會為本業,那進入行會,其實就把平等機會的推廣,帶入了行政會議,因為這不是關乎個人的利益,那可能連避席都不需要,而是要在席內解釋平等機會的含義,為平等機會把關。
如果真正出現一件事例,政府在一些重大政策上,嚴重違反平等機會的原則,而這種做法又無法合理解釋,那林先生無論是自願請辭,又抑或被社會人士要求辭職,那都是可以理解的,但現在完全沒有事實,也沒有預算會有這種事件發生,就開動宣傳機器,去要求林先生辭職,那就完全是政治鬥爭,亂石投林,隨便捕捉機會向新班子開火,動機至為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