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派攻擊梁振英管治班子可謂無所不用其極,其中一條強加的「罪名」是所謂「西環治港」。這完全是胡說八道!
「西環」者,指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聯絡辦公室也!當今香港按照《基本法》規定,「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這條法規今天是千真萬確的實踐,舉世公認,香港並無「變天」、「變色」,何來「西環治港」?從行政系統來說,梁振英參選特首初期,不是盛傳「中央已內定唐英年」、「CY必定被勸退」、「CY只是九十九倍大冷門,純屬陪跑分子,入閘都無資格」嗎?梁執意參選,「勸而不退」,證明「西環治港」無中生有。
從立法系統來說,近日激進反對派猛玩「拉布」,且令梁振英的五司十四局政府架構重組方案「打尖」失敗,建制派連「催票」、「箍票」都做不到,亦證明「西環治港」子虛烏有!
從司法系統來說,○一年終審法院就莊豐源案所作裁決根本與九九年人大常委會就吳嘉玲案的釋法精神對着幹;去年本港法官居然「腰斬」三月人大通過的國家十二五規劃立項的港珠澳大橋,更證明「西環治港」乃含血噴人!再從言論自由、新聞自由來說,香港支聯會年年搞紀念「六四」集會,反對派喉舌叫囂「天滅中共」,皆司空見慣,說「西環治港」鬼才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