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故事:「同人」嬉笑怒罵保衛二次創作

《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企圖向「二次創作」開刀,引起風波不絕。一群「同人誌」創作者卻毫無懼色,樂於為原創人物再創新猷,延續、改編故事,最近更舉辦大型活動交流作品,又繪製「惡搞」漫畫嘲笑社會荒謬,以嬉笑怒罵的方式對惡法作出控訴。他們再次重申,二次創作旨在分享和交流,並會堅守不侵權、不誹謗的誡條。

六月下旬的九龍灣國際展貿中心內人氣沸騰,不少少女打扮「超現實」,在模仿日本電腦發音程式的代言卡通女模,有人更為「她」構思故事情節、創作漫畫,稍後還有人代「她」作曲作詞,舉辦演唱會。這類以非商業創作的「同人誌」展覽活動,同人們透過各種形式為主角再創作,不亦樂乎,籌辦人羽山說,二次創作從來不設框限,旨在欣賞和交流。

「善用最後自由發展喜好」

創作人小球是同人界的中堅分子,從事二次創作逾十年,近年還「惡搞」香港文化,在她的漫畫中以創意發揮本土元素,如「盲搶鹽」、「通識小學雞」都成為題材,港人看了會心微笑,她說在facebook上的「like」就是動力來源。中五的Ronnie和小S熱愛動漫,儲零用錢印製二次創作作品卻「次次蝕」,他們明知本地創作在商業社會寸步難行,仍會堅持下去,是「善用最後嘅自由發展喜好。」

同人界一向自得其樂,條例草案的出現,猶如晴天霹靂。二次創作能否獲豁免討論時,他們滿腹疑問,更多的是無奈和恐懼,擔心一旦條例通過,無論是改編動漫,抑或本土創作,即使反映社會現象,只要涉及現存作品或人物,都可能犯法,「我哋係為興趣而創作,從來冇諗過侵權圖利、或者抹黑、誹謗他人。」他們澄清。

為抗爭,同人界分頭行事。有人發起簽名活動、印製單張;有人亦不忘樂天本色,繼續「在太歲頭上動土」,全面「惡搞」惡法。目前條例草案押後二讀,大家表面上鬆口氣,卻難免心存憂慮。

小球堅持,原作的名氣令同人作品得到關注,同人作品卻可為原作內容提供新元素,這種創作的流動和糅合,能激發更多創意和靈感。在日本,二次創作的角色故事有時比原創更受歡迎,有公司更邀請同人漫畫家加入創作,「佢哋唔介意,會覺得作品受歡迎先會有人模仿同改編。」究竟,版權條例是保護創作,還是扼殺創作?

文:李夢帆、圖:關萬亨、崔祖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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