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賠償問題等幾年

【本報訊】公屋居民遭天降石屎擊中,法律界人士指出,若是大廈外牆石屎剝落,則房屋署要負責,居民可向房署索償;但若是有人高空擲物,則要先捉到擲物狂徒,向狂徒索償,只是狂徒未必有錢賠。

被石屎擊中的樂華南邨居民陳先生說,與房署人員談過賠償問題,對方說或要等上三、五、七年,他批評房署拖延。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表示,屋邨大廈外牆石屎剝落,擊中居民,房署要負責,居民可向房署索償,由於責任問題沒有爭議,一般來說,一年可得賠償,金額視乎受傷程度,有數得計。

至於是高空擲物,黃國桐指出,首先要捉到擲物狂徒,傷者可向狂徒索償,但狂徒若是公屋居民,一般不會有太多錢,即使法庭判定傷者可得賠償,狂徒也未必有錢賠。

黃國桐又說,另有情況是高空擲物情況很嚴重,接連發生,但房署未有採取適當防範措施,例如圍起高空擲物黑點或派人監察,則房署也有疏忽,傷者也可向房署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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