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的問責班子需要的不單只是司局長、副司局長、政治助理,更需要司局的政策研究組織、預算經費與人才。
當然,特區政府有中央政策組,但近年其作用和影響比前不如:一方面是曾蔭權重用特首辦而少用中策組;另方面,中策組的政策研究能力有限,隊伍規模小,就算外發研究也不多,涵蓋範圍受資源限制沒法擴大。結果,中策組流於搜集意見,除了民調,便是通過兼職顧問的參與來取得他們所代表的一些意見。
特區政府的重大政策決定,都沒有詳盡的調查研究作為基礎。像台、星、韓、日乃至大陸政府,借重、聘用科研和大學人員擔任決策職位,參與決策過程都比香港多。
此外,香港還是受制於殖民地的政務官傳統,不重視研究和科研學界的專業意見、建議,具體情況更表現在港府缺乏研究機構。反觀新加坡政府的政策研究機構放在新加坡大學;內地政府更是每個部門都有政策研究室,地方和中央有各個層次的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和社會科學院,重要的決策都有政府內外的科研專家與學者參與;至於日本,政府成立具決策和政治影響力的委員會,不少由大學教授領導,每個部門都有系統內外的政策研究機構,而在政府以外,還有眾多民間和企業研究機構。
香港的大學缺政策研究的部門和人才,政府內也沒有相關組織和人才。特區政府就好像香港的企業,老闆話事,缺乏集體智慧和專業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