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機會委員會曾代表投訴人興訟,控告東方違反《殘疾歧視條例》,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亦曾控告東方「侵犯個人私隱」。各界批評私隱專員公署及平機會調查及篩選不力,動輒起訴及調解,不但浪費公帑,更有打壓傳媒之嫌。
「唔應該隨便動用納稅人嘅錢去告人,應該睇清楚表面證據先,咁樣好擾民!」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擔心,平機會在表面證據不成立下照樣入稟控告東方,危害新聞自由,建議平機會訂立客觀檢控標準。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亦批評,相關機構動輒代表投訴人起訴,對被告一方有欠公允,認為有關機構應先查清投訴內容,以免浪費納稅人的錢進行無謂的訴訟,「有啲案件個投訴人好明顯冇理據,係又告唔係又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