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中環舊立法會大樓年代,議員辦公室設喺大樓以外地方,所以秘書處特登喺大樓內放置儲物櫃畀議員擺放開會文件。時至今日,新立法會大樓結合議員辦公室及會議廳兩個地方,議員去開會話咁易,但仍有個別議員仲係唔知足,要求秘書處喺二樓會議室外走廊加設儲物櫃,等佢哋開會後可以放晒啲文件入個櫃喎,即係連攞文件都懶。
秘書處話,因為收到唔少議員反映會議時間相隔得太近,佢哋無時間返辦公室攞文件,所以先要求增加儲物櫃喎。
不過,民建聯陳克勤就話,佢多數鍾意將文件跟身,所以應該唔會用到儲物櫃呢項福利喇。議員李華明更加話,開會文件搬上搬落都唔算係太麻煩,所以儲物櫃「都唔知用嚟做乜」喎。
依家二樓放咗七十個儲物櫃後,搞到條走廊窄咗好多。話時話,其實議員返樓上寫字樓攞文件都唔使用太多時間啫,況且好多議員有會都唔去開,要儲物櫃做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