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借錢欺詐下屬 上司候判

【本報訊】高級清潔男工涉以「炒魷」要脅,又訛稱兄長被公安扣查,軟硬兼施借去下屬全部積蓄後,更要下屬向財務公司借款再轉借他,涉款逾十七萬元,他原被控一項勒索罪及七項欺詐罪,經審訊後昨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四項欺詐罪成,還押至七月十一日判刑。

受害人智商遜常人

裁判官根據庭上表現,認為事主張日光(五十九歲)的智商、表達及理解能力均遜常人,令人懷疑張是否明白自己說話的意思,雖然裁判官不認為張懂得說謊,但若單憑其證供便定罪亦欠妥,考慮到被告洪玉強(四十七歲)警誡下曾經承認四度犯案,裁定部分控罪罪成。辯方求情稱被告案發期間有還錢予事主,被捕後因不准接觸事主才停止還款,現與八十多歲父母同住,近三個月失業。

四項罪成的控罪指被告於去年二月廿二日至五月十一日期間,先後訛稱兄長被公安扣留而需保釋金等藉口,誘使事主借款。

案件編號︰KCCC 137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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